我那时候才又明白了一个道理,对洋鬼子可以不忍,对自己同胞,可要百忍,吃下一百个忍字,不去回嘴。
我的同胞们所谓没有原则地跟人和平相处,在我看来,就是懦弱。不平等条约订得不够,现在还要继续自我陶醉。
我到美国去的第一个住处,是托一个好朋友事先替我租下的房子,我只知道我是跟两个美国大一的女生同分一幢木造的平房。
我到的第一天,已是深夜了,我的朋友和她的先生将我送到住处,交给我钥匙就走了。
我用钥匙开门,里面是反锁着的,进不去。
我用力打门,门开了,房内漆黑一片,只见一片鬼影幢幢,或坐或卧;开门的女孩全裸着,身体重要的部分涂着荧光粉,在黑暗中一闪一闪地,倒也好新鲜。
“嗨!”她叫了一声。
“你来了,欢迎,欢迎!”另外一个女孩子也说。
我穿过客厅里躺着的人,小心地不踏到他们,就搬了箱子去自己房间里。
这群男男女女,吸着大麻烟,点着印度的香,不时敲着一面小铜锣。可是沉醉在那个气氛里,他们倒也不很闹,就是每隔几分钟的锣声也不太烦人。
那天清晨我起来,开门望去,夜间的聚会完毕了,一大群如尸体似的裸身男女交抱着沉沉睡去,余香还燃着一小段。烟雾里,那个客厅象极了一个被丢弃了的战场,惨不忍睹。
这些人是十分友爱和平的,他们的世界加入了我这个分租者,显得格格不入。
比较之下,我太实际,他们太空虚,这是我这方面的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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